各系、部:
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各系、部第一届学术委员会任期已经届满,根据《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》和《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学术委员会工作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即日起开展换届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各、系部学术委员会总数为5-9人。设主任委员1人,副主任委员若干人,秘书1人,任期4年。
2.各、系部学术委员会换届由本单位自行组织,人员组成由系、部领导班子研究产生,报院长审查批准,并报送学院科研处备案。
3.各系、部必须于2008年10月13日前将本单位新一届学术委员会名单报送科研处。
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学术委员会
二○○八年九月二十五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