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:
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,学校建校60周年,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、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,促进学校学术活动繁荣发展,推进学科建设,各部门(科研机构)根据学校发展规划,结合本部门(科研机构)学科特点及学科专业研究方向,围绕学校“十四五”发展规划、学科建设、平台和团队建设以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、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了第二十届学术研讨会系列学术活动。现将推荐优秀论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形式和时间
本届学术研讨会形式包括:学校召开的高层次学术论坛和专题报告会;学院召开的学科交流会;科研机构召开的品牌学术活动以及其他专题类学术交流、学术成果评选活动等。
研讨会分两个阶段举行,各类学术活动举办时间为2024年1月1日—2024年11月30日。第二阶段为学校评审、总结表彰阶段,时间为2024年12月1日—2024年12月31日。
二、论文推选
(一)推荐论文必须与学校学科专业相关,围绕学科建设发展的理论研究和前沿问题进行研究。教学、课程研究与改革类论文不在推荐范围内。
(二)推荐论文应是未公开发表过的原创。文章观点要有新意,鲜明独到,内容应具体详实,分析清晰合理,研究方法力求科学和创新。写作结构严密,基础理论扎实,所用理论与论文研究相关性较强;实证研究数据新颖详实。所用资料和数据要新鲜详实,主要指标的数据应尽可能使用前一年度较完整的数据,除历史对比数据外,尽量避免使用3年前的陈旧数据。文章应在基本结论的基础上,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。
(三)推荐论文引用重复率不得超过20%,字数原则上不低于7000字,论文排版格式要求见附件2。
(四)鼓励团队研究,但同一作者署名(包括非第一作者署名)不得超过两篇。
(五)推荐篇数不超过部门人数的20%。
三、成果评选
(一)请各部门于12月4日前将《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学术研讨会优秀论文推荐情况汇总表》(附件1)、推荐论文实名、匿名以及查重报告电子版发送至科研部邮箱。
(二)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推荐论文进行评审,并根据评审结果对论文进行表彰并计入科研工作量。
(三)优秀论文将编入《辽宁对外经贸学院第二十届学术研讨会论文选集》。
(四)学校将通过《决策咨询与参考》等向各级政府部门推介优秀成果。
联 系 人:秦锋祥、孔翔宇
联系电话:0411-86208740(内线:8042)
邮 箱:
附 件:
1.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学术研讨会优秀论文推荐情况汇总表
2.《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学术研讨会论文选集》格式要求
科研部
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六日